澳葡互認學位文憑

2020-07-28

【特訊】第27/2020號行政法規《葡萄牙學位及文憑的自動認可》於昨日刊登特區公報,並於今日正式生效。持有葡萄牙高等院校頒授高等教育學歷的人士,可享有與澳門特區高等院校所頒授的相應高等教育學位及文憑的擁有人相同的權利。而持有澳門高等院校頒授高等教育學歷的人士只需網上辦理學歷認可申請,便可獲葡萄牙認可。

2019年5月中旬,特區政府與葡萄牙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葡萄牙共和國政府關於促進文憑與學位自動認可的諒解備忘錄》。為了履行備忘錄所定的義務及遵守互惠原則,特區政府昨日頒佈第27/2020號行政法規《葡萄牙學位及文憑的自動認可》。

上述行政法規生效後,持有葡萄牙高等院校頒授高等教育學歷的人士,只需出示葡萄牙高等院校發出的文憑或證書的正本,或經當地主管部門認證後文憑或文件的副本,便可獲澳門特區政府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