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絕非法排放成社會共識

各界促加強源頭管理修法提高罰則增阻嚇力

2020-07-31

梁筠儀、杜妙玲(右)

北區開展無障礙設施改善工程

沙石、污水等容易流入附近街渠

【特訊】近日,市政署再發現內港通商新街一段新建半年的下水道出現油污,而台山花地瑪教會街下水道亦被泥沙堵塞,若降雨會對該區排洪效果造成影響。坊間對非法排放形成一致意見,認為有必要通過修法以此提高法律罰則、增強法律阻嚇力,呼籲政府加強源頭管理,加大法律宣傳,阻止有食肆非法接駁、非法排污,或有建築地盤非法排放泥漿等行為,防止因排水管堵塞而造成水浸。

中區社諮委:法律滯後欠阻嚇力

中區社諮委杜妙玲表示,近日市政署再發現內港通商新街一段新建半年的下水道出現油污,而台山花地瑪教會街下水道亦被泥沙堵塞,若降雨會對該區排洪效果造成影響。事實上,今年五月底的一場強降雨造成的南區舊區低窪一帶大面積水浸,當中的原因之一就有排水管堵塞而引發。

現時,因為法律滯後、欠阻嚇力,加上有人法律意識、公民意識淡薄,更有個別食肆為節省開支非法接駁排污,或有個別建築地盤非法排放泥漿等行為,既對沿岸海水造成污染,又可能因油污凝固而堵塞排水管,倘若排水管不及時疏通,更可能因強降雨而造成水浸,尤其在中南區舊區低窪地區影響大,並可能危及居民和商戶的生命財產安全。

她進一步表示,澳門的《公共地方總規章》已沿用十六年,按規章規定,罰則方面可分為一般違法行為、嚴重違法行為和非常嚴重違法行為,但罰則僅從300元至10000元不等,顯然不具阻嚇力。建議通過修法,提高法律罰則、增強法律阻嚇力,但更重要的是要進行具針對性宣傳教育,增強食肆、建築公司和全民的法律意識,加強源頭管理,杜絕食肆非法排污、建築地盤通過地下排水管非法排放泥漿等行為,共同維護社區安全。

坊會籲加強巡渠打擊非法排污

早前市政署利用渠道錄像監控系統(CCTV)勘探鄰近渠網,發現緊鄰台山中街的花地瑪教會街下水道被水泥塊堵塞,將於八月上旬利用泵車疏通渠道。台山坊會理事長梁筠儀希望當局加強巡查渠網和盡快清理淤塞的渠道,加強執法和宣傳教育的工作,提高市民的公民意識。

梁筠儀表示,近年台山中街、李寶椿街一帶成為水浸黑點,每逢大雨必浸,下水道淤塞是造成水浸的主要原因,加上本澳的街道經常進行大大小小的建築工程,沙石和污水等容易流入附近的街渠,加劇水浸惡化。近期亦有居民反映市政署在北區開展無障礙設施改善工程,施工範圍靠近渠口,擔心排污不善造成渠網淤塞,冀當局關注。

本澳已進入雨季和颱風季節,除了加強對非法排污的宣傳教育工作之外,她建議當局加強對路面工程的巡查和監管,尤其是在大型建築工程開展前後,均要利用CCTV勘探鄰近渠網,防止石屎流入渠道造成淤塞,並定期清理淤塞的渠道,加強巡查和執法工作,提高相關罰則以增加阻嚇力,打擊非法排污,保持雨水渠暢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