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細則通過會計師專業執業制度

2020-09-11

李偉農列席立法會審議《會計師專業及執業資格制度》法案。

【本報訊】立法會昨細則性通過《會計師專業及執業資格制度》法案,對於備受議員爭議的會計師專業委員會組成和成員產生較其他專業制度的規定少,政府將另以行政法規去補充。

立法會昨舉行全體會議,細則性審議該法等三個法案。當中就具有專業資格把關的會計師專業委員會的構成、組成及運作方式之規定,引起多名議員發言關注。

法案僅建議委員會由公共行政當局的代表、專業人士及學者構成,而當中私營部門專業人士及學者人數不得多於公共行政當局代表的人數。其以大會及專責委員會方式運作,相關組成及運作方式由補充性行政法規訂定。

多位議員批評條文過份簡單、粗疏、模糊等,相較其他之前已在立會通過的專業制度中的社專會和醫專會,相關規定更少,尤在委員產生方面的規定,實是越來越退步。

連本身是受該制涵蓋的核數師、副主席崔世昌也開腔關心委員會的專業人士及學者構成、委員人數等事宜,冀官員有更多解釋。

列席的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回應說,專業人士及學者未有註明是要會計方面的,是考慮委員會負責監管、紀律等,可能需要法律人士,故不希望完全封閉,委員委任會考慮專業性、具適當經驗和在所屬範疇公認傑出人士。

財政局局長容光亮補充,當局構思委員會的人數是基數,加上委員會是公共部門合議機關,有行政決策,故需要政府代表多於私人代表,具體人數可彈性。

有關條文在廿五名議員贊成下通過,吳國昌、區錦新、林玉鳳和蘇嘉豪投反對票,而李靜儀和梁孫旭棄權。其他條文都基本沒爭議下全票通過。法案在今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修改保險業務法律制度》法案通過

另外,立會還全票細則性通過《修改保險業務法律制度》法案(舊稱《修改六月三十日第27/97/M號法令》),完善對保險業的監管,並與國際組織相關要求接軌,促進有關市場的發展。

三常會主席黃顯輝指,法案已較當初文本有較大的調整完善。當中修法調整向當局每年繳付的保險業務監察費由現行的兩萬至十萬元(當局現實際劃一收三萬元),調升至三萬至一百萬元。政府也接納小組會建議設計算方式,按其保險業務規模收費,並明確於六月徵收上年度的費用。

李偉農介紹,鄰近地方亦已開始就保險業規模作監察費調整,舉例香港除收取三十萬港元固定收費及也收保險債務的0.0039%非固定收費,內地監察費為註冊資本金的0.4%即最低八十萬人民幣及按業務百分比計算收費。當局會以有關計算方式對業界作監管,讓市場健康過作。

法案在公佈翌日生效,部份新規定會有六個月到廿四個月的過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