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男子涉網絡發佈煽惑暴動信息等罪押後至12月底再審

2020-11-06

【香港中通社11月5日電】(記者 劉夢婷)香港32歲保險男經紀蕭張龍涉嫌在網絡發佈煽動殺警、阻礙港鐵列車行駛等煽動訊息及“洗黑錢”,被控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煽惑暴動等共10項罪名,5日在區域法院提堂,案件押後至12月31日再審。

暴動罪及煽惑縱火罪指,作為即時通訊軟件Telegram某群組的管理者,被告於去年11月煽惑Telegram的使用者參與暴動;去年11月3日、14日及19日,非法煽惑Telegram的使用者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壞屬於他人的財產。

3項煽惑公眾妨擾罪指,被告於去年11月11日、15日及16日,煽惑Telegram的使用者借非法阻礙香港鐵路地方及香港道路而對公眾造成妨擾。

另外2項控罪指,被告在11月13日煽惑Telegram的使用者非法及惡意導致他人的身體受嚴重傷害;以及在11月18日意圖使他人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而非法煽惑Telegram的使用者非法及惡意向他人施用毒藥或其他殘害性物品或有害物品。

警方曾檢視該群組內近1300條信息,其中有超過100條涉及相關罪行。

被告另涉及去年11月至今年3月期間在香港,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以被告名義在匯豐銀行持有的帳戶內一筆總額逾200萬港元的款項,全部或部份、直接或間接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處理該財產。

被告已還押逾7個月。提堂當日,辯方表示由於被告當日暫無法律代表,希望法官將案件押後,讓被告有時間徵詢法律意見獲准。被告無申請保釋,繼續還押。

當日在同一法庭,3名學生陸家裕、梁嘉偉和蕭子峰的案件被合併處理,涉去年底在中環愛丁堡廣場參與暴動,早前被控襲警、阻礙警員執行職務與暴動罪。

辯方稱,仍未收齊所有控方文件,申請押後,獲法官批准。3名被告按照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該法庭隨後亦處理一項與“修例風波”有關的案件。18歲被告馬俊棋今年1月在旺角一帶,與其他身分不詳的人惡意傷害一名內地男子,早前被控有意圖而傷人、非法囚禁他人及暴動罪。被告亦無法律代表,辯方申請押後案件以等待法律代表的意見,獲法官批准。

上述3宗案件均押後至12月31日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