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等涉非法集結案押後再審

2021-03-02

【香港中通社3月1日電】(記者 劉夢婷)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9人,被控於2019年8月18日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案,3月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由於案中被告梁國雄需就另一宗香港國安法案件出庭,法官決定將案件押後再審。

本案被告黎智英、李卓人、吳靄儀、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及李柱銘,均否認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罪;梁耀忠及區諾軒早前已認罪,保釋候判。當日,黎智英由囚車押送至法院應訊。

當日開庭後,梁國雄的代表律師向法官指,梁國雄另涉及反對派去年策動的所謂“初選”,涉嫌“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該案當日同一時間在同一法院提堂。梁國雄需先處理該案。

為確保本案全部涉案方均出席聆訊,法官將案件押後至3月5日在區域法院審訊,並指如情況許可,案件或提前在4日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