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事故工地負責人

涉『過失致死』罪被起訴

2021-04-17

【香港中通社4月16日電】台北消息:台鐵“太魯閣號”列車嚴重事故釀成49人死、逾200人傷,台灣花蓮地檢署首輪偵查終結,16日一共起訴7人。其中工地負責人李義祥,以過失致死、肇事逃逸等罪嫌起訴,並遭檢方求處法定刑最高刑度。

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周芳怡指出,“太魯閣號”事故案為社會注目案件,共10名被告包含2名羈押,第一波偵查終結針對政府採購法、偽造文書、過失致死等罪嫌起訴共7人及東新營造公司。

對於為何不以殺人罪嫌起訴李義祥,周芳怡說,殺人罪嫌必須要有犯意,犯意分成直接故意、間接故意兩種,明明知道會導致死亡結果,還讓這件事發生,是直接故意;若預見事情可能發生,也跟自身的意思不違背,容任事件發生,這是間接故意。

但在此案中,雖然李義祥試圖用怪手綁吊帶拉動吊卡車,作為非常輕率、也很錯誤,但沒有積極證據可以認定,他任由吊卡貨車翻落邊坡,因此沒有認定是過失殺人。周芳怡說,專案小組在偵查案件、法律適用時都會討論,用過失致死起訴是一致的意見。

不過,李義祥在車輛被卡住後,應通報未通報,也沒找人來協助脫困,導致大貨車翻落邊坡,也沒緊急通報,因此被認定肇事逃逸罪嫌。另外,“衛福部”設立“太魯閣號”捐款專戶,共收到10.6億元(新台幣,下同)善款,“衛福部”決定,罹難者家屬將獲發放1500萬元、傷者10萬至700萬元、目睹事故的乘客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