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警員頸部港青判囚七年九個月

2022-01-18

【香港中通社1月17日電】香港一名青年2019年10月於觀塘港鐵站外以鎅刀割傷警員頸部,早前承認1項有意圖傷人罪,17日在高等法院被判入獄7年9個月。

案情指,2019年10月13日下午5時半許,約30名警員在觀塘行人天橋執勤,案發時就讀中六的被告許添力以鎅刀狀利器刺向警員,被告企圖逃跑,當場被制服。

受傷警員的右頸傷口長約3.5釐米,右聲帶受損。有專科醫生指受傷警員的聲帶完全恢復機會較小,如果受傷位置有1釐米偏差便可切到大動脈,沒有及時治理,死亡率可達百分百。

被告被控一項企圖謀殺罪,早前在高等法院原訟庭,他承認作為交替控罪的有意圖傷人罪,企圖謀殺罪獲准在法庭存檔。

法官陳慶偉判刑說,雖然政治理念有所不同,但也絕不容許使用暴力,強調暴力無助解決分歧,反而會加劇問題。

陳慶偉表示,案發時被告隨機選擇施襲物件,但明顯早有預謀,本案性質極為嚴重,認為判刑要有阻嚇力,因此以10年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認罪,扣減部分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