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社會對動物保護意識

2022-09-29

【特稿】《動物保護法》於2016年9月1日起正式生效,多年來 ,有議員及動保團體質疑,政府公佈因虐待動物入罪案件的數字未能反映實際情況。去年7月,祐漢發現有多具貓屍,另治安警於9月21日表示收到多個動物保護團體的聯署函件,反映在路環發現有流浪犬懷疑被虐受傷。實際上,《動物保護法》生效後,動物受到虐待的情況有沒有減少?還是只是受社會、動保團體、市民關注的動物受虐案才被暴露出來?動物都有生命亦受到《動物保護法》的保護,仍然時有動物受虐事件被揭發,應該檢討,原因所在。

《動物保護法》對動物保護及相關的管理制度作出明確的規範,訂明了一系列的禁止行為,其中意圖令動物受痛苦,使用殘忍、暴力或折磨的手段對待動物,造成其肢體嚴重殘缺、失去重要器官或死亡者,處最高一年徒刑或科最高120日罰金。飼主亦須履行法定的義務,為動物提供妥善的照顧,防止其動物損害他人及其他動物。若遺棄動物可被罰款澳門幣兩萬至10萬元等。但動保法生效後,仍時有被飼養的動物受虐事件被揭發,去年7月祐漢發生懷疑連環殺貓案,數日內發現多具貓屍、今年9月21日,治安警表示收到多個動物保護團體的聯署函件,反映在路環發現有流浪犬懷疑被虐受傷(被BB彈射傷),對動物受虐事件,相關部門不單要追查犯案者,還要查清動機是什麼,以路環的流浪狗受虐事件為例,動機是什麼?筆者記得,有路環居民過去反映,黑沙及路環一帶有不少流浪狗,若是基於流浪狗衍生的環境衛生、嘈音問題,令作案者透過不合法方式,虐待流浪狗,以私下方式解決問題時,市政署對於流浪狗/貓的問題上需要作出對策。若是出於透過虐待流浪狗而發泄、或貪玩,這種行為應該依法處理,以及加強社會宣傳,灌輸正確價值觀。

動保法生效已經進入第6年,多年來被檢控的數字有多少?成效又如何?面對屢有虐待動物,特別是沒有飼主的動物受虐,是否反映出該法存在不完善之處,需要考慮修法,提高該法的阻嚇作用,令之更有效到位到預止虐待動物。另一方面,市政署應該持續宣傳保護動物的意識和相應處罰。市政署製作了《動物保護法》圖文包https://www.iacm.gov.mo/canil/pdf.pdf供下載,透過簡要的說明方便市民了解相關條例及罰則。有關法津詳細資訊,亦可瀏覽民署《動物保護法》專頁https://www.iacm.gov.mo/canil/c/animalslaw/detail.aspx 或致電民署市民服務熱線查詢,市民可以參考,向身邊親友推廣受護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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