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細則性通過信託法

2022-11-04

【本報訊】立法會昨開全體會議,細則性通過《信託法》法案,將於下月(十二月)一日起生效。另還一般性通過《金融體系法律制度》法案。

列席《信託法》審議的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表示,該法是發展財富管理、現代金融的重要法律,現立法是從零到一的,過程中除本法外,還要有相應執行配套去確保和保障,故經深思熟慮,政府分兩步走,先以金融機構作為受託主體,因這方面有完整及有效的准入及監管制度。

李司談公益信託:熱飯不能熱食

至於公益信託或其他目的信託,政府是持開放態度,未來信託只要符法律規定的都可去做,而其他信託需要去積累經驗及有其發展過程,當局就此暫時未有時間表,因本澳現代金融目前著重以銀行和保險業為主,「有啲都未必急得嚟,熱飯你都唔能夠熱食」。

他粗略估計,現有三十四間信用機構(銀行)、一間金融機構、廿六間保險公司及兩間退休基金管理公司,共六十三間機構將可做信託服務。

此外,李偉農引介《金融體系法律制度》指,現行相關法律已實施約三十年,新法是優化制度配合產業發展;完善監管要求,加強與國際監管標準接軌;優化及簡化行政程序;加強對非法金融活動的處罰。相信這將有助澳金融法制更完善。

本澳全能銀行過多

就引入有限制業務銀行牌照,李偉農說,本澳現有三十四間銀行,包括子行和分行,唯本澳業務市場規模,實不需要這麼多全能牌照。故有必要劃分,如有投資、批發、零售銀行等,毋須再全部功能包攬,這可為未來業態發展創設好准入制度。

有關注金管局會否管得太多,是否要分其他部門及人手足夠等問題。李偉農稱,當局會再全盤考慮,會按發展去調整職責職權,與時並進,而未來其可就各類金融活動發約束性指引,有關建議可適應日新月異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