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定國:23條立法須與國安法兼容互補

2024-01-27

【香港中通社1月26日電】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於26日發表的電台專訪中表示,要盡快完成基本法第23條立法,且23條立法與國安法要兼容互補。

林定國指出,23條立法每個階段都要盡快完成,但諮詢期間會確保市民有合理機會表達意見;特區政府亦會主動在不同界別進行諮詢工作,盡量聆聽不同人士的意見,以集思廣益。

他續指,科技日新月異,除眼前的國安風險外,未來亦可能出現全新形式的風險。23條立法要有前瞻性,以應對風險。林定國亦重申,會平衡國家安全及人權自由,包括言論自由;但言論自由並非絕對,為確保國家安全,可存在合理限制。

被問到23條案件是否會與香港國安法案件一樣,不設陪審團、由指定法官審理,林定國回應指,包括23條在內的本地法律不能與香港國安法有衝突,香港國安法有凌駕性,與23條的內容要兼容及互補。

林定國預計,在現時的地緣政治形勢下,23條立法過程中或會受到不友善的批評。將成立的“應變反駁隊”的工作就是以正視聽,向市民講解23條的正確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