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再有健身中心以不良手法銷售會籍

2018-12-17

【香港中通社12月16日電】香港再有健身中心以不良銷售手法推銷健身會籍,有市民投訴前後支付近12萬港元,特區立法會議員葛珮帆16日呼籲市民注意防範。

葛珮帆與事主16日舉行記者會,事主稱8月底在旺角被推銷員截停填寫問卷,又被職員捉住手臂,強行拉到健身中心,游說其購買4年會籍。事主在疲勞轟炸下,將5萬港元轉到職員提供的個人戶口,並被職員帶到電器用品店以信用卡購買2.5萬港元的現金卷,並以2700港元現金,支付總數7.77萬港元的4年健身會籍。職員更要求事主拍片,稱自願付款,並叮囑事主不可告訴他人。

事主又指,付款後健身中心並未提供私人教練服務。12月到健身中心健身時,被告知中心收到小額錢債信件,稱當時提供學生優惠給事主,但事主是在職人士因此合約做假被控,要求補回4萬港元差額,並威脅稱老闆已“起晒你底”(調查清楚),可將事主銀行存款全部轉走。事主當時未攜帶信用卡,於是職員陪同事主乘搭的士由旺角到火炭取回信用卡,到ATM轉賬4萬港元到職員提供的個人戶口,而事主事後發現第二份合約與第一份合約屬不同公司。

葛珮帆表示,過往曾處理多宗不同類型的不良營銷手法個案,但這次的手法是最離譜的,也最不能接受,當中付款手法更是匪夷所思,且案中涉及恐嚇及欺騙成分。她認為此健身中心以年青人為目標,看中他們入世未深,容易受騙。而健身中心已多次被投訴但至今原址仍在營業,葛珮帆將陪同事主到警署報警,也會向海關及消費者委員會投訴。

香港消委會早前建議,就健身、美容和時光共享旅遊會籍三類合約,設立冷靜期,減低商家使用不良營商手法的誘因。香港特區政府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對設立冷靜期持開放態度,期望在2020年提交條例草案予立法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