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載‧禁錮‧傷人

的哥惡行又兩宗

2019-01-03

司警扣押一輛的士,查的士司機禁錮乘客案。

【本報訊】一名的士司機涉嫌拒載並將乘客拖行數米致倒地受傷,被警方拘捕。另一名的士司機涉嫌濫收車資及禁錮三名內地遊客,期間雙方爭執,司機報稱被乘客打傷,司機和乘客同被警方拘控。

除夕夜,一名四十餘歲男市民在馬六甲街的士站搭的士,司機先問目的地,市民告知前往觀音堂,的士司機即搖頭並駕車離開。市民欲截停的士,但司機未有理會,將市民拖行數米,致其倒地手腳擦傷,司機更不顧而去。

事主事後報警,治安警接報調查,尋獲涉案司機,姓郭,六十餘歲,紀錄顯示,郭自二○一五年一月一日起至去年底,共有三十四次違規紀錄。

郭承認當晚要回家吃飯才沒有接載事主,又指不知道拖跌事主。警方指有明顯跡象顯示,郭觸犯普通傷人罪及遺棄受害人罪,將之拘控。

另外,除夕夜,一名的士司機涉嫌從新口岸接載三名內地旅客前往路氹某酒店時,濫收車資及禁錮乘客。司警表示,案中三名乘客上車後,司機聲稱假期需每人加收二十元車資,三人拒絕,期間雙方爭執,一名乘客用手指「篤」向司機頭部。

的士駛至酒店門外時,司機將三人鎖於車內下車吸煙,乘客於是報警。司警到場調查,司機承認濫收車資,並報稱頭部被對方襲擊感到痛楚及頭暈,要求驗傷。

司警調查後拘控的士司機及一名乘客,的士司機姓李,男性,本地居民,三十歲,涉嫌禁錮;乘客姓陸,內地居民,四十八歲,涉嫌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