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取態戲劇性轉變

的士車廂決增錄影

司機乘客正面入鏡

2019-01-17

羅立文:突然決定監錄的士車廂不是讓步。

黃顯輝:大部份列席議員認同監錄的士車廂。

【本報訊】去年四月,政府向立法會引介名為《輕型出租汽車客運法律制度》的法案 (簡稱《的士法案》),一直堅持只在車廂強制錄音;現在卻突然提交強制錄音錄影的最新條文。昨午,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聲稱,這不是讓步,而是有共識。雖然,有意見提出,把鏡頭安裝在車廂後方,以免乘客容貌被攝錄,不過,政府的最新決定是把鏡頭安裝在車廂前方,拍攝到司機和乘客的容貌。

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昨午閉門分析、討論《的士法案》。會議結束後,委員會主席、間選議員黃顯輝向傳媒指出,政府決定加入強制錄影的條文,得到大部份議員的認同。而且,之前會見的士業界人士,他們或是支持在車廂內錄音,或是沒有反對。黃顯輝預計,委員會可在十日內完成意見書,隨後,便具條件提交全體會議細則性表決。

政府代表向議員表示,參考鄰近地方和國際慣常的處理,本澳傾向只在車廂內的倒後鏡上安裝一個監錄鏡頭,面向司機和乘客。政府代表又指出,錄得的影音不會上傳到公共部門,僅保存在車廂內類似「黑盒」的設備 (只有執法部門才持有套取影音的密碼),三十日後便會自動刪除。將來,執法部門收到實名投訴便傳召的士套取監錄資料。若是匿名投訴,則視乎跡象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