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精兵簡政

旅發委文產委撤秘

2019-01-24

【本報訊】自一五年首撤銷城市規劃委員會秘書處開展「精兵簡政」後,政府在五年後的今天再宣布撤兩諮詢組織的秘書處及秘書長,分別是旅遊發展委員會及文化產業委員會,相關工作將分由旅遊局和文化產業基金負責。

行政會昨宣佈完成討論《修改第40/2011號行政法規〈旅遊發展委員會〉》及《文化產業委員會》兩份行政法規草案。發言人梁慶庭表示,兩案涉及內容差不多,故一併介紹。

兩法制訂同樣是為提升公共服務質素與效率,以及配合精兵簡政作為公共行政改革工作的重點。旅發委及文產委將撤銷下設的秘書處和秘書長一職。兩秘書長現分為王美清及王勁秋,前者收廳長級薪俸,後者屬無償兼任。

兩會秘書處相關的技術、行政支援及後勤輔助等原相關工作,將改由旅遊局及文化產業基金負責。兩委會的財產等也會移轉至相關部門去管理。而人員也會轉入,相關職務的法律狀況維持不變。

梁慶庭稱,旅發會秘書處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任用的人員有四人,將按原職程、職級及職階轉入旅局。文產委秘書處獲任用的八名人員,會藉合同附註的方式轉入文產基金。梁慶庭強調,會保障相關人員合法合理權益。

文產委改以行政法規設立

原一○年設立文產委時,是以行政長官批示的方式立法,而今回則「升呢」改用行政法規,與旅發委睇齊。官方在解釋是次立法提及,這是為進一步明確委會在本地文化產業政策制定過程中的重要作用及參謀功能。

法案還重整文產委架構。梁慶庭透露,當中十三名政府代表中有兩個有變,原民署(市政署)管委會主席和財政局局長,將改由貿促局和文產基金主席代替,其他組成維持不變。

旅發委的草案建議自公布翌日起生效,而文產委的則在公布滿六十日後生效,以確保新舊兩個委員會能順利過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