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巴限時須用港珠澳大橋規定擬延至日常

2019-01-30

羅立文等官員向立法會介紹港珠澳大橋、新城A區通道及第四條大橋的問題。

【本報訊】交通事務局副局長鄭岳威昨午在立法會回應議員的質詢時指出,現正與各方探討能否規定旅遊巴每日下午四時至八時只能使用港珠澳大橋口岸上落團客。另外,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表示,第四條大橋的造價肯定遠超十億元,確實金額待下月開標便可知道。

去年十二月開始,每逢周六及公眾假期下午四時至八時,旅行社車輛必須使用港珠澳大橋口岸接送遊客 (團客),以減輕關閘口岸的壓力。交通事務局副局長鄭岳威指出,新措施實行後,見到了一定成效:友誼橋馬路往關閘方向的行車速度加快約百分之十一。他表示,現正與各方探討能否把這措施延伸至每日。

土地工務運輸局副局長劉振滄則指出,新城 A 區與澳門半島 (漁翁街、馬揸度博士大馬路一帶) 的第二連接點,已進入編製工程計劃的階段,預計在今年下半年便有施工圖則;第三連接點 (友誼大馬路、外港碼頭一帶),正在進行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的招標;第四連接點 (科學館一帶),現在進行初步設計。

第四通道造價遠超十億

關於澳氹第四條通道,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表示,在下月開標後,社會便可確實知道投標價格、工期等資料。被問及造價要否十億元,他回應,肯定遠超十億元。建設發展辦公室代主任林煒浩補充,按照招標要求,工期是一千四百四十個工作日,當中設七個工程節點,規定每個工序所需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