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2051號
2019年01月30日
星期三
都更公司行政法規與章程無需立會審議
2019-01-30
【本報訊】進行、鼓勵、推廣及促進香港市區更新的市區重建局備受批評,重建項目導致的迫遷多次引發居民抗爭。在沒有公開諮詢下,政府代表昨午向立法會表示,完成草擬《設立澳門都市更新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法規》和《澳門都市更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已經正式進入立法階段。據了解,它們無需經過立法會審議,公布後便可生效。
昨午,直選議員區錦新提出都市更新公司的問題。法務局局長劉德學宣稱,都市更新公司本身的經營宗旨、最終目的不是以獲取商業利益為目的。將來,希望能夠一方面按照市場化規則運作,提高營運效率;另一方面,也能夠保證各項都市更新工作有序推進。他也提及,都市更新公司一定與私人實體合作。
蘇嘉豪提如何令舊區居民不成弱勢?
直選議員蘇嘉豪也提出,如何令舊區居民在都市更新中不會成為第二次弱勢?他舉例,二零一三年成為「廢案」的《舊區重整法律制度》法案建議,估價委員會由專家、地產商、居民利益代表組成。在討價還價的過程中,處於弱勢的居民會有可能被壓價;加上無需百分百業主同意便可拆樓,便會遭到迫遷。
劉德學稱私人財產會得充分尊重
劉德學揚言,無論是那種補償方式,必須是公平、合理的,否則,都市更新工作根本無法推行。又宣稱,從制度設計的層面,私人財產將得到充份的尊重。另一政府代表補充,都市更新委員會曾多次討論,最終共識是希望補償方案更彈性、更適時,他們建議,除「樓換樓」外,現金補償亦是其中一個選擇。
關於議員吳國昌提出的澳人澳地、限購等政策,政策研究和區域發展局局長米健提出,限購其實是一種干預手段,本身對自由經濟造成影響。在正常情況下,政府應該少用干預手段。由於,政府在這個問題上「說不準」、「沒有把握」,所以,希望進一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