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街市准重建

須保留全部立面

2018-10-23

工務局現正收集紅街市規劃條件圖草案的意見

紅街市地段被劃分為 A、B 兩個區塊

【本報訊】受到法律保護的紅街市,其規劃條件圖草案按照文化局具約束力的意見建議,大樓須保留全部立面和保留建築物的室內空間特徵和裝飾特徵。意味除了上述規限外,大樓其他部份均可拆卸。這是年前文化局容許拆毀部份舊法院大樓後,再容許另一部門拆卸部份法定文物。

工務局剛公示十一份規劃條件圖草案,現正收集意見至十一月六日,當中一份是「鄰近罅些喇提督大馬路之土地 ── 紅街市」(編號:2012A070)。(https://urbanplanning.dssopt.gov.mo/cn/flow1.php)

室內空間特徵及裝飾特徵亦須保留

紅街市所在的地段被劃分為區塊 A 和區塊 B。規劃條件圖草案建議,該土地用途仍是街市。草案也按照文化局具約束力意見提出,區塊 A 上建築物須保留全部立面,不得增加高度;且須保留建築物的室內空間特徵和裝飾特徵。區塊 B 的樓宇高度不得超過現有建築物,且要保留圍牆特徵,圍牆臨街一側的立面不得懸掛任何設備或附加物。

草案也提出,紅街市地段的最大許可地積比率和覆蓋率均無限制。而且,必須預留位置安裝冷氣機,用以解決冷氣機去水問題 (不可安裝於須保留的立面上)。根據文化局的具約束力意見,紅街市地段上的建築物不得佔用垂直空間,也不可有凸出物。

紅街市的地段屬文物保護區,現受第 11/2013 號法律《文化遺產保護法》規範。大樓在一九三六年六月落成,早在一九九二年被評定為具建築藝術價值之建築物,受到法律保護。紅街市大樓為兩層建築物,以紅磚砌成。平面為兩軸對稱佈局,中間是鐘樓,四個角落各有角樓,為典型的現代主義建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