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深澳電廠環評結論公告廢止

2018-10-25

【香港中通社10月24日電】台北消息:台灣環境保護署24日正式公告廢止深澳燃煤電廠環境評估結論,未來開發單位若要在該地進行開發,必須依法再提環評,深澳電廠擴建計劃自此走入歷史。

台灣“行政院長”賴清德本月12日宣佈,第三天然氣接收站完工後,可額外供應120萬瓩的發電量,因此可取代原規劃的深澳電廠120萬瓩發電機組,同意停建深澳電廠。台灣“立法院”之後也通過臨時提案,要求台灣電力公司向台灣“經濟部”提出停止開發深澳電廠的理由,再轉送環保署公告廢止環評結論。

環保署於23日上午至深澳電廠現場勘查,確認現場沒有繼續實施開發建廠的行為後,24日正式公告廢止深澳電廠2006年的環評結論及今年6月通過的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意味著現行深澳燃煤電廠計劃將正式走入歷史。

環保署表示,正式公告後,代表該地已經沒有任何環評結論存在,未來開發單位若要在該地再次進行開發,必須依法再提環評申請送環保署審查。

位於新北市的舊深澳燃煤電廠於1960年第一部機組併聯發電,2007年因機組老舊、發電效率低等因素正式除役。台灣電力公司去年向環保署提出重建深澳燃煤電廠的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書,3月經環保署環評大會審查通過,6月正式作成結論,意味著深澳燃煤電廠可以動工擴建,引發外界對空污、生態影響極大的質疑,行政部門遂在當地居民的反對聲中宣佈停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