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七個月運作暢 新法援批二百六十宗

2013-12-04

【本報訊】新司法援助制度自今年四月一日起生效,負責執行的司法援助委員會認為,新制實施情況良好、運作暢順,至今批出申請二百六十宗,不批的則有六十一宗。另發現兩宗拖延訴訟、零宗故意漏報或瞞報資產情況。

法援委員會昨公布新司法援助制度的工作總結和統計數字。新制實施至今,委員會共接到二千四百五十一宗諮詢,正式申請個案四百○五宗,以民事案任佔最大,有二百七十八宗,當中又以一百一十八宗的訴訟離婚案最多。刑事案有廿六宗,六成九為交通意外的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案。

現時委員會共批給申請二百六十宗、不批給的六十一宗、廢止的十一宗、自行撤銷的廿四宗,其餘正在處理中。不批的最多是申請人及其家團成員可支配財產金額超出法定限額,有廿三宗;其次為訴訟請求或理由明顯不成立有十七宗。

委會另發現,至今尚未發現有申請故意漏報或瞞報資產情況,不過卻發現有兩宗涉嫌拖延訴訟的申請個案,已通知轉交法院,其中一宗的申請人已被法院認定為惡意訴訟人及罰款。

委會主席張永春說,除一開始有出現較多申請外,整體個案數量平均、穩定,並總結新制實施情況良好、不錯,委會工作暢順,已逐漸形成行之有效的既定工作模式,以及審批司法援助申請的各項工作指標。

考慮到查詢與申請數的落差,張永春稱,未來一方面會加強法援宣傳,並思考如何更好處理個案法律諮詢與法援諮詢的區隔,歡迎各界提意見改善。

張補充,他們是按新法要求每年總結,但由於過去舊法援制度是一年結,現制未夠一年,故未能給出新舊兩制的比較數字。另實際只有三宗完成支付程序,故公布批准金額意義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