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信用保證調升獲通過

2014-01-24

【本報訊】立法會昨召全體大會,一般性通過《修改關於批准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承擔債務的第五/二零零三號法律》法案,建議將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計劃保證金上限提高至澳門幣十億元、中小企專項信用保證計劃的保證金上限為澳門幣一億元。料所增加的四億元保證金額,最少可滿足一百一十多間企業申請,足夠未來兩年使用。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見圖)希望,雖然本澳經濟發展形勢已較好,仍希望透過有關計劃推動中小企提升業務。

政府再投放四億元

政府於零三年推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計劃及中小企業專項信用保證計劃,協助本澳中小企較易獲銀行貸款,克服經濟困境和增強競爭力,保證金額各為二億元和一億元,一零年,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計劃保證金額上調至五億元。兩項計劃推出十年來,共有三十九十九宗申請,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計劃批出三百七十六宗,保證金金額為六點五億元,行業包括不動產、建築業、服務業等,僅兩宗壞賬,合共三百萬元需要政府償還及承擔債務。中小企業專項信用保證計劃批准個案則有六十宗。兩項計劃目前餘下的可擔保金額分別為六千一百八十萬元和九千零一十七元。政府認為,因應擔保金額將用完,有需要加大額度,在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計劃再投放四億元。

馮志強﹕錢應用在「無飯開」人身上

不少議員批評,兩項計劃的目的,關翠杏、區錦新、林香生等認為,零三及一零年期間,本澳受沙士及金融海嘯影響經濟,推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計劃及中小企業專項信用保證計劃是協助企業,但目前本澳經濟轉好,中小企已壯大,兩項計劃還能否發揮效用?過去十年,又有否發揮計劃的目的,協助到中小企提升和轉營?同時為商人的議員馮志強認為計劃的推行性不合理,認為商人應了解自身的能力及經營狀況,錢應用在「無飯開」的人身上,而不是為開著名車的商人錦上添花,不認同繼續推行有關計劃,認為政府沒有需要為生意人提供信用額擔保。亦有議員再提出非凡航空,向政府貸款兩億元後結業,貸款無法追回,在兩項政策上,政府如何做好監管,防止爛賬而損害公帑。

譚伯源稱,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計劃每個申請企業上限為五百萬元,其中政府最高只支持七成,三成由銀行自行承擔,由銀行把第一關。政府會透過審批委員會,嚴格審批申請企業,以及透過銀行了解企業的營運和貸款狀況。又指,過去十年爛帳出現低,正是反映審批委員會發揮作用。

他認為,計劃是協助中小企值此計劃更易融資,達至提升及發展業務。又補充,非凡航空是唯一獲工商業發展基金以此形式批出兩億元的企業,政府日後不希望再有下次金融危機要政府對企業作出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