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成像廢相多‧成功檢控奇低 衝紅燈與測速系統形同虛設

2014-02-21

【本報訊】審計署發現,安裝有衝紅燈自動拍攝系統及固定測速系統的監測點,出現「無法錄得影像」及「廢相」的比率偏高。單是二O一二年,衝紅燈自動拍攝系統雖然錄得十七萬八千多項影像,但成功檢控影像比率卻只有百分之零點五。縱使,固定測速系統錄得三萬五千多項影像,成功檢控影像比率卻只有百分之十七點八五。

交通事務局對於電子監測儀器的管理工作主要包括維修保養、研究引入新技術、委託第三方測試等方面,而在日常工作過程中亦會與外判的系統維修公司及治安警察局聯繫,包括電話溝通、舉行三方工作會議、聯合測試等。

治安警察局每月就電子監測儀器的錄像情況及檢控數據,主要為「無法錄得影像」和「錄得無效影像」(通稱「廢相」) 編製兩份「通知書」以公函形式寄送交通事務局,以便該局作出跟進。

根據治安警察局的定義,「無法錄得影像」是指儀器錄影不到或因沒有違法車輛而沒有影像的情況,「錄得無效影像」(通稱「廢相」) 是指因夜間光線不足、設備故障、行人或車輛燈光干擾等因素而不能對影像作出判斷的情況。

審計署發現,安裝有衝紅燈自動拍攝系統及固定測速系統的監測點,出現「無法錄得影像」的比率偏高。兩類系統每月均有一定數量的監測點整月均出現「無法錄得影像」的情況,佔當月監測點總數的百分比分別為︰百分之三十八至八十 (衝紅燈自動拍攝系統) 和百分之二十八至五十二 (固定測速系統)。兩個系統於個別月份,分別有超過八成及五成的監測點整月均無法錄得任何影像。

即使部分監測點可錄得影像,但當中錄得影像全部為「廢相」的監測點所佔百分比亦偏高。衝紅燈自動拍攝系統為百分之二十七至七十八,固定測速系統介為百分之四十一至八十一。兩個系統於個別月份,分別有超過七成及八成的監測點雖然可錄得影像,但整月所錄得影像均全部為「廢相」。

衝紅燈成功檢控 只百分零點五

另外,審計報告指出,二O一二年,衝紅燈自動拍攝系統及固定測速系統錄得的影像分別為十七萬八千多項及三萬五千多項,但成功檢控影像比率卻分別只有百分之零點五及百分之十七點八五。

交通事務局向審計署表示,「無法錄得影像」、「廢相」及檢控比率低的情況,與儀器本身運作無關,是因為其他因素影響所致,這些因素包括「無法錄得影像」是因為沒有車輛違法;以及執法部門基於其專業判斷認為不具備條件作出檢控等因素影響。該局又認為,電子監測儀器所錄影像是否能有效作出檢控,並不屬其職能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