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國華努力解畫

2014-02-21

【本報訊】保安司司長國華昨回應有關審計報告、指警方十年未完成引入電子抄牌機,且有大量交通違例告票不知所終時表示,警方使用電子抄牌機的執勤工作,因涉及技術問題,故仍在試用階段,並稱會逐步改善交通違例的處理手法。

張國華昨表示,警方多年前已開始引入電子抄機,早期曾使用電子手帳輸入資料抄牌,在科技發展迅速下,現時使用智能手機抄牌亦甚為方便,但不論使用電子手帳或智能手機抄牌,都會涉及資料列印,抄牌機電力供應以及網絡連技打印發出抄牌紙等技術問題,所以引入電子抄牌機一直在試行階段,冀能使抄牌工作更有效率和完善。

對於大量交通違例交票不知所終,張國華承認管理有提升空間,會逐步改善機制,統一轄下各單位執行交通違例的檢控處理手法,提高效率。

至於審計報告批評衝紅燈偵測系統檢控成功率低,張國華指錄像監察系統是對違例者檢控的一種輔助受權作用,而部分衝紅燈的自動拍攝系統和固定的測速系統,因無法錄得影像,存在技術問題。偵測系統並非檢控違例的主要工具。他並舉例,「捉賊」不一定要拍照,只要有足夠的人證物證,無需錄像亦可將違例者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