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40318號
2014年03月18日
星期二
五新興毒品列禁
2014-03-18
【本報訊】政府建議,把五種新興毒品列入《禁止不法生產、販賣和吸食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法律內。二O一一年至今,司警已查獲其中三種,由於它們未被列入法律內,故未能提出起訴。
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第 17/2009 號法律〈禁止不法生產、販賣和吸食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法律草案。
行政會指出,鑒於新型毒品的日新月異,新興毒品出現在澳門的時間遠早於國際公約對之進行管制的時間。上述法律建議建議增加以下五種已被香港及內地進行立法管制的新毒品:哌嗪的衍生物、合成大麻素、卡西酮的衍生物 (安非他酮除外)、墨西哥鼠尾草和丹酚-A。
行政會發言人梁慶庭表示,二O一一年至今,司法警察局查獲九宗哌嗪的衍生物,以及一宗合成大麻素和卡西酮的衍生物,由於,這些毒品仍未列為法定的毒品,故不能提出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