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與內地香港展更多刑事協助討論

2014-03-31

【本報訊】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昨日表示,除現在實施的司法協助協議外,特區政府已與內地和香港展開更多刑事司法協助的討論,相關工作正積極進行。但被問到如何由香港移交兩名歐案相關人士到澳受審,她表示不評論個別案件。

陳司拒評劉羅案件

檢察院雖已宣判兩名香港商人羅傑承及劉鑾雄與歐案的案件,礙於港澳並未建立司法移交機制,有關人士即使過往沒有到澳應訊及在裁定罪成後不到澳服刑,澳門的司法機關仍束手無策。陳麗敏昨出席紀念《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頒佈二十一周年園遊會開幕儀式時,傳媒向她追問香港商人羅傑承及劉鑾雄與歐案的司法移交問題,她稱,不評論個別案件。

她補充,時澳門與香港兩個特區間已有兩份司法協助協議實施,運作有成果。協議包括民事和刑事兩方面,民事是關於仲裁方面,刑事方面則是相互移交在囚人士。又指出,特區政府已就移交逃犯及其他刑事司法協助進行工作,並與內地及香港開展了相關討論。早前,政府有關部門更赴港與香港律政司磋商其他刑事的司法協助工作,政府對此感到樂觀。

單就港澳兩地,她指,現階段港澳正就相關司法協助進行文本研究,由於兩地法制不同,需要訂立協議以清晰規定相關司法協助工作的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