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辦斥中天不守承諾 促快交確保長遠供氣方案

2014-04-03

【特訊】能源業發展辦公室要求中天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下稱中天)恪守承諾,儘快提交能夠確保供氣安全和價格合理的長遠供氣方案,履行向澳門輸入和傳輸天然氣的供氣義務和責任。

重申中天須確保供氣穩定價格合理

中天早前答覆於3月底前向特區政府提交經調整了的長遠供氣方案,然而直至昨日限期已過,政府仍未收到相關的方案。對此,能源辦重申,就提交長遠供氣方案一事,特區政府與中天已經多次會面及協商,政府要求中天必須採取必要的措施,尋找能確保對澳供氣穩定和價格合理的天然氣供應服務。

中天作為本澳唯一一家負責天然氣輸入和傳輸的專營公司,按照專營合同的規定,為本澳尋找和輸入天然氣是其職責,其對澳門的天然氣用戶負有不可推卸的供氣義務和責任,倘有任何供氣中斷情況,其都必須承擔後果。能源辦自2010年開始,已要求中天提交長遠的供氣方案,即是在上游尋找銷售氣源的供氣方,簽署長期的供氣方案,以便創造條件確保對澳門的供氣不會中斷。期間,中天一直未能按照特區政府的要求提交長遠供氣方案,令特區政府根本沒有條件檢討門站價。直至2013年4月,中天始向能源辦提交了一份2014-2021年的長期供氣合同。但是經能源辦分析後,發現提交的長期合同中,存在眾多不合理的地方,包括未能確保長期供氣安全,供氣不穩定,對中斷供氣欠缺罰則,以及在氣價方面等。按照中天所提交的最新購氣價格建議,較之前的購氣價上升,而購氣價上升令天然氣門站價上升將近一倍,若政府接受此購氣方案,天然氣發電成本亦相應增加約一倍,影響民生。換言之,中天所提交的長遠供氣方案,遠遠未能符合政府審批的條件,也不具備對天然氣門站價作出檢討的前提。

政府隨後多次要求中天對該長遠供氣方案作出調整,包括與上游氣源方協商解決長期合同所存在的供氣安全、穩定性和價格等問題,然而,至今中天對解決上述問題沒有任何實質的進展,而之前承諾於3月底前提交按要求調整的長遠供氣方案,亦未見兌現承諾,導致合同方案長期不具備審批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