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積金走向強制應交代時間表

2014-04-21

【本報訊】中央公積金制度於四月十六日展開為期六十日諮詢,這個拖延了六年的方案,以非強制作起步,建議僱主及僱員供款比例各為百分之五,實施三年後再檢討是否推行強制性。立法議員、社協勞方代表李靜儀批評,央積金已被拖延六年,認為政府應明確央積金由非強制性走向強制性的時間表,不要再拖。又指出,央積金的全數金額應用作僱員退休保障,不應用作任何賠償或抵扣,以免令僱員的退休保障被削弱。

雙層式社會保障制度中的第二層社會保障制度中央公積金,於四月十六日展開諮詢,文本建議央積金制度為非強制度,且設僱主僱員共同參與的共同供款計劃及個人供款計劃兩種,僱主及僱員供款比例各為百分之五,實施三年後再檢討是否走向強制性。並設權益歸屬比例及對沖兩種,後者當僱主不以合理理由或僱員以合理理由解除勞動合同時,僱主供款部份可用作支付解僱賠償。

李靜儀批評政府拖延立法工作

李靜儀批評政府對央積金的立法工作拖延了六年,連同完成立法及生效後三年的檢討時間,整項制度由構思、立法至執行,以至未來走向強制性,最少用了十年時間,拖慢了強制性央積金的推行時間,促請政府,應有明確推行強制性央積金的時間,以及加快鼓勵和要求僱主、僱員為未來央積金走向強制性多作準備。

不應設立供款上限

本澳目前已有超過十萬名僱員參加了由資方提出的私人退休金計劃,部份供款百分比和比例,優於諮詢文本所出的方案,部份企業僱主與僱員的供款比例由為一比一至二,在共同供款計劃中,文本建議勞資雙方供款比例各為百分之五,且供款上限為每月一千五百元。李靜儀表示,方案只是基礎,政府要考慮如何吸引已推行私人退休金的企業拼入央積金制度中,以及研究拼入機制。讓現有這些優於政府方案的私人退休金計劃可以繼續運行,不應因此而降低現向員工提供的退休保障,也不應設立供款上限。

另她指出,央積金內的任何費用只應用作退休,不能用作抵扣,削弱僱員退休保障,希望政府要堅持以上這些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