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警拘手機店店長等三人

涉為假卡集團銷贓洗黑錢

2018-11-08

司警搜得十多部以假卡購買的手提電話和兩萬多元贓款

三名男子涉嫌行使假卡和洗黑錢為司警拘捕

【本報訊】三名男子涉嫌協助假卡集團在本澳以假卡購買手提電話及銷贓犯罪活動為司警拘捕,搜獲十五部手提電話和兩萬多元現金,司警相信曾在本澳行使超過三十張假卡購物超過七萬元,並將超過三十萬元轉移到內地銀行帳戶內,司警追緝最少三名集團成員。

涉嫌假貨幣轉手的馬來西亞男子Tang,二十九歲,裝修工人,涉嫌清洗黑錢的兩名男子,分別姓黃,二十九歲,澳門人,手機店店長,姓吳,三十四歲,內地外僱,手機店店員。

司警局於十月中旬接獲情報,有馬來西亞假卡集團指使成員到港澳行使假卡,調查後發現集團於不同時間安排馬來西亞成員到路氹大型渡假村行使假卡,司警成功鎖定Tang和多名成員資料,且知悉他們每次犯案後即時離澳,司警局又透過與香港警方情報交流,得知假卡成員亦在香港一些名店行使假卡。

十一月五日中午,司警發現Tang經北安碼頭入境,曾到路氹城兩間大型渡假村商場,然後到關閘廣場與吳姓男子接觸兩次,共交收了六部手提電話,司警在兩人交收時將他們拘捕。

Tang供稱受僱馬來西亞一假卡集團,曾於十月十八日至二十五日期間三次來澳當車手使假卡,而今次他當車頭,負責接收三名馬來西亞車手以假卡購買的手提電話,然後帶往關閘交給吳將手提電話帶返他任職的一間手提電話店鎖贓。Tang至今利用假卡購物共值七萬多元,而三名車手已於作案後經外港碼頭離澳。

被捕的吳供稱自一七年七月,透過一名假卡集團成員的男子指使,開始接收成員交來的手提電話,每次接贓銷贓後均給付對方一千至二千元,剩下的餘款則按指使透過網上銀行轉到內地銀行四個不同帳戶內,司警相信他已為假卡集團轉移超過三十萬不法收益到內地,他銷贓的手提電話超過三十部。

另外,司警發現該手機店黃姓店長參與上述非法活動,他知悉及默許吳姓店員的銷贓犯罪行為,遂拘捕黃姓店長,並於手機店搜出九部來歷不明的手提電話,相信為以假卡購買得來,然後當作店舖的新機出售。

司警在店舖和Tang身上搜得相信為不法收益的二萬五千元現金。又相信Tang在本澳行使假卡不少於三十張,所購買物品共值七萬多元,獲利六萬多元。司警正追緝三名已離境的馬來西亞車手和集團成員下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