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法亂朝綱 驚動退隱法尊

2010-08-05

一石激起千重浪,蓮花祠堂廟祝、家丁,胡亂作法,擅訂惡法,搞到宗族子弟,心慌驚啼,連退隱山林之大法師尊,也按捺不住,點出惡法之害,出言喝止,若惡法再犯眾怒,或許勞動太上老君。 太法師尊,雖非位居極品,但主持祠堂大法事多時,更是多朝長老,德高望重,地位超然,雖已退隱,修養於山林,仍是身在曹營,心仍在漢,眼見劣質家丁,擅訂「毒」門惡法,破壞宗規,脅壓宗族子弟,仗義執言,申明朝綱。 師尊法眼精明,首點道出,「毒」門惡法,首創惡傭告主劣例。卻無顧主反辯,平等之原則。既然蓮花公差,口口聲聲,自稱「公僕」,所侍之民,便為其「老細」,普世之下,那有家丁,以「老細」之銀兩,造其僱主之怪事也,端的是天下奇聞,若告得成,那個公僕真是「凶僕」,凶僕告主。再者,祠堂創建之初,太上老君,已降下宗法,祠堂之內,各房子弟,一律平等。早前不久,天廷欽差,尊降蓮花地,亦一再申明,宗律之義。話音未落,蓮花家丁,卻拋出「惡」法,有違宗規,欺上脅下,實違綱亂紀。膽大妄為。 阿茂竊想,若蓮花家丁得逞,各地家丁,有樣學樣,胡亂上綱,天下黎民,皆隨時成被告,或全國「通緝」,屆時不但蓮花地,甚至龍之故鄉,皆會出現大「逃亡」。盛名重威過「越南難民」也。 再者,蓮花家丁,十年往績,被貶居多,受褒者少。尤以「手腳」,更不用審,早已怨聲載道,若再加「惡」法護蔭,家丁作惡,罪孽更深。 「惡」法甫拋出,不管祠堂長老,或升斗蟻民,尤以有識之士,口誅筆伐,聲討頻頻,雖然蓮花尊者,聲聲安民,但只口頭撐法,更顯人治成份,何不收回惡法,釜底抽薪?法律清明,官民平等,解除惡法,黎民稱允,若再官民爭持,唯有祈求天廷,太上老君,貶官保民。                                    (阿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