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威利冇罪

2010-10-26

【本報訊】初級法院合議庭昨日裁定前體發局局長蕭威利濫用職權聘用人員的指控不成立。但法官指,運動醫學中心治療師應具備科學客觀認證,非憑按摩時個人良好感覺及朋友推薦而聘請,認為蕭威利在事件上輕率及不負責任。 法官宣判時指,構成濫用職權需要他真的有濫用職權,以及導致第三者有不正當利益。按摩中心女技師潘玉萍在體發局的薪俸與她在芬蘭浴室工作時的薪金相若,亦沒有證據顯示蕭威利聘請她是為了自己或第三者有更方便的服務,故指控不成立。

法官指蕭輕率不負責任 但法官指,運動醫學中心治療師應具備科學客觀認證,非憑按摩時個人良好感覺及朋友推薦而聘請,法官認為蕭威利在事件上輕率及不負責任,但幸好多名證人都認為潘玉萍是有技術,亦醫好不少病人,沒有損害特區政府聲譽。

蕭問心無愧早有信心判無罪 蕭威利在判決後表示,一直都有信心法院會判他罪名不成立,又稱自己一直問心無愧,也一直沒有迴避過這件事,他相信導致相關指控只因各人觀點不同。他說,所做一切只想為當時的運動醫學中心的需要聘請一名具相關知識的本地人,而事實上獲聘技師治好不少人,從第一天開始他都認為這次聘請是合法的,但當然,若知道這次聘請為他和同事帶來不必要的壓力,當日就不會作出這個聘請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