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光耀出任社工局代局長

2010-10-26

【特訊】社會工作局公佈,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的批示,從2010年11月1日起,容光耀及黃艷梅將會以代任的形式,分別出任社會工作局局長及副局長之職位。 鑑於現任社會工作局局長葉炳權,自2010年11月起調任社會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一職,為使社會工作局之工作能按既定計劃推行,以及確保職能的正常發揮,將由現任副局長容光耀,從2010年11月1日起以代任形式擔任局長之職位。 容光耀擁有澳門東亞大學及葡萄牙國立行政管理學院聯合舉辦之公共行政管理學學士學位、台灣國立成功大學工程科學學士學位,曾擔任前社會工作司組織暨資訊組組長,以及前衛生司組織暨資訊廳廳長。1998年起以定期委任方式擔任社會工作局副局長之職務,期間歷次以代任制度擔任局長職務,直接領導及參與局方的管理和決策活動,表現能幹,具備專業能力及經驗,是擔任代局長的理想人選。

黃艷梅任代副局長 另外,新任代副局長黃艷梅,現攻讀北京大學與國家行政學院之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學位,擁有國立臺灣大學社會學(社工組)學士學位。1992年進入公職,曾擔任預防及治療藥物依賴辦公室處長及代協調員之職務。在社會工作局擔任防治藥物依賴廳廳長逾11年,期間表現盡責,具備專業能力及工作經驗,相信也定能勝任代副局長之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