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分析只六成輪候社屋家庭申請補貼

2010-12-07

【本報訊】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重申房屋政策會以「社屋為先,經屋為輔」,優先分配資源興建社屋。他說,在社屋輪候期間,政府會給予租金補貼,但只有六成輪候社屋家團申請住屋補貼,當局會分析其原因。 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昨天在立法會重申,政府的房屋政策會以「社屋為先,經屋為輔」,優先給予資源興建社區。他說,由於低收入人士沒有其他選擇,因此政府會負起保障居民居住權的責任。面對議員質疑政府是否能完成一萬九千個公屋單位,他表示,路環石灣排公屋項目已完成圖則,提供的單位數量增加了一千九百個,因此一萬九千個公屋單位「有多冇少」。 他表示,過去政府接納社屋競投的申請,兩批共有一萬零五百人。在輪候期間,政府會給予租金補貼。他表示,但是申請津貼的家團只有百分之六十一,對此政府會作出分析為何那麼多家團不去申請的原因。 另外,對於大廈管理權糾紛不斷的問題,劉仕堯表示,有關情況複雜,由於一幢大廈有幾百上千戶,召集成立小業主會存在困難,管委會和管理公司的責任也存在問題,因此房屋局將密切配合,作出協調,同時也考慮增強房屋局的職能。 至於環保車輛的引入問題,他表示,環保車輛技術不斷創新,政府將視乎市場潮流挑選適合澳門實際情況的。他表示當局正對此作出研究。 而根據政府關於社會房屋家團申請和發放津貼的資料,政府於2008年實施社屋輪候家團住屋臨時補助措施,至今年8月31日共有2500多個家團受惠,共發放補助金額4600多萬元。今年亦延續發放住屋補助1年,至明年8月31日,同時適當放寬收入上限,較大幅度調升補助金額,並擴大受惠面至新登記的社屋輪候家團。1至兩人家團由每月750元升至1050元,3人或以上家團由1100元升至1600元。住屋補助共發放12期,每月1期。估計該計劃的財政負擔約1.9億元。 已受惠該計劃的家團繼續有權獲發住屋補助,且豁免續期申請手續;去年社會房屋申請確定名單內的獲接納輪候家團,亦獲豁免提交證明文件,但需提交申請表及銀行存摺影印本。去年社會房屋申請確定輪候名單有4800份申請被接納。目前,連同去年的申請,社會房屋輪候總名單內的獲接納輪候家團共9881個。重新接受申請的期限由今年10月12日起至昨日,效力追溯至今年9月1日。 於去年之前已申請及批准之2500多個家團中,現仍受惠住屋補助約2100多個家團,今年無須再遞交申請,並續享補助直至明年8月31日。 於去年之前沒有申請或當時不符合資格的約2500多個家團,由於放寬了收入上限,於本次遞交申請家團共約759個;此外,去年開展社屋申請並於今年公布名單的4800多個輪候家團,其中有3501個家團遞交了申請表。兩者相加本次收到的申請表共42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