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傭盜僱主名表

2012-04-13

【本報訊】一名印尼女傭,疑急需金錢寄回鄉。月前偷取了僱主一只價值三十六萬元名貴手表和財物,女傭日前經國際機場入境時為司警拘捕。涉嫌盜竊印尼女傭工Fi TRi,三十二歲,已任職傭工六年。 事發今年二月一日,新口岸帝景園一戶主發現已上班的女傭於下午外出後未有返回,感到可疑。查看家中財物發現一只價值三十六萬港元的名貴手表及價值一萬多元的財物(包括冬虫草,平板電腦和手袋)失去。懷疑該女傭工偷去。至二日,戶主見該女傭工仍沒有上班,遂向司警局報案。 再入境被捕 司警員調查証實,該印尼女傭工於一日下午經國際機場離境,警員其後在一間押店起回戶主失去的名貴手表,是以五千元典當。至四月十一日晚上九時三十分,涉案女傭經國際機場入境本澳時為司警員拘捕。 被捕傭工承認偷竊,聲稱因家鄉急需金錢,故偷取財物帶返家鄉,款項已使用,又辯稱返澳是要向僱主交代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