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豐業主 不接受政府調解方案

2013-07-01

【本報訊】善豐花園事件已發生逾八個月,政府日前向大廈業主抛出初步協議方案,建議先委託第三方調查事故原因和責任方,並就此進行仲裁,但各方包括業主定須接受結果,不得異議和另作追究。不過,方案昨經業主大會通過否決,認為方案不平等,完全不能接受。 善豐花園管理委員會昨於大廈門外召開「全體居民申訴大會」。十人小組成員黃國徽披露,政府的善豐花園事件政府跨部門跟進小組上週五提出初步方案,建議由業主們出資聘請獨立第三方機構調查危樓成因和責任所在,之後按報告結果進行仲裁,判定包括賠償等責任誰屬。 黃國徽說,該協議規定,仲裁結果大家一定得要接受,不能反對,亦不可以再追究任何人,包括循民事索償,而且若結果判定為不涉及其他責任方,就有可能出現,由業主他們承擔回政府在事發後所墊支之費用。因此,十人小組認為是不能、不可以簽。  

不能追究之協議 居民:搵笨 在場業主即七嘴八舌討論起來,紛紛批評協議「直呈係搵笨」、「我哋蝕晒底」、「份嘢唔係站在業主方面,係完全不平等」,質疑政府視他們為「傻瓜」、「老襯」,更有業主喊出「唔識做政府就唔好做,好似香港咁,落台!」即獲不支持響應,一起大叫「落台」。最終,舉手簡單通過不簽該協議。 不過,對於協議方案進一步內容,黄國徽受訪時則三緘其口,稱不方便透露,但說不出原因。同樣,政府跨部門小組所發的新聞稿,亦沒介紹建議方案的具體情況,只謂已與各方溝通,望能促成共識、早日解決事件(詳見另稿)。 然而黃透露,政府展示的協議內容上載有兩間發展商名字,但他拒絕交名。現場消息稱,兩發展商分別為善豐花園的發展商、與大廈門口所載的何泉記有關的榮福公司,以及旁邊地盤蘇豪薈的承建商建新公司。  

要求十日內見到劉司 會上,業主們亦提出並通過三項訴求:一是要求主持政府小組的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在十個工作天內,與他們進行首次會面、交代清楚;二是政府盡快完成一份完整的調查報告;三是找出責任人,一起協商解決事件。 親見落場陪同開會的議員何潤生也向居民說,稱個人「非常認同」他們決定,所提的要求亦「非常合理」,批評政府八個月以來依然原地踏步、沒發揮作用,沒為居民排憂解難訴求,表現實令人不能接受。 亦有居民現場放狠話道:「我們畀時間給政府太長,越拖越長係咩政府?我哋唔好再忍,佢依家當你哋白痴知唔知呀……要搞現在日日開始搞,搞到有答覆為止!一日無答覆,日日係度瞓覺,再吾覆遊行上中聯辦,政府無用我哋就去中聯辦!」也獲不少叫好和掌聲。最終整會會議約四時許結束,和平散去。 管委會理事長黃敏生亦在會議中,趁機再感謝何議和街總,並特別鳴謝治安警察局,指警方一直提供協助,尤包括前往政總遞信的三次公開集會,「佢哋每一次都好體諒我哋,教導我哋如何合理地表達訴求、遵守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