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行人交通意外減少

2013-07-01

【特訊】治安警察局一向重視對交通安全的宣傳教育,並持續進行多種類型的宣傳活動,包括舉辦交通安全講座、擺放宣傳展板、分發宣傳單張及播放宣傳短片,提醒市民過馬路需要遵循的規則,包括在綠燈閃動時不應開始過馬路,如已開始過馬路則應加快腳步以避免交通意外等。同時本局亦製作道路安全守則的宣傳小冊子不僅列出各種交通違規的行為,還詳細講解交通安全的常識。 警方針對近期社會關注之駕駛者於斑馬線不讓行人優先通行之情況,除安排前線巡邏警員於繁忙路段之斑馬線指揮交通外,亦部署特別行動於每日不同時段不同地點檢控於斑馬線不讓行人之駕駛者。希望透過相關行動,以及不同渠道之宣傳教育工作,提升市民交通安全意識。現時行動已經取得一定成效,但仍會持之以恆繼續相關工作。根據統計資料顯示,今年頭至6月26日,對於斑馬線不讓行人之駕駛者共發出720宗檢控,當中11宗因累犯而需轉交司法機關跟進禁止駕駛之處罰。在行人方面,今年頭五個月因違規過馬路而被檢控的個案有62宗,而涉及行人的交通意外總數為282宗,較去年同期跌近15.8%,而交通意外之行人以長者居多。警方將嚴厲執法,包括即時票控亂過馬路或觸犯其他違例事項的行人,亦會對違規的駕駛者作出檢控。而行人通常違反的規則包括不遵守交通燈訊號、不使用五十公尺範圍內的斑馬線、行人天橋或行人隧道等設施橫過馬路,以及攀越路邊圍欄或穿過車行道的中央分道帶等,將被科處罰款澳門幣300元。行人亂過馬路除危及自身安全外,亦對路面上的駕駛者造成危險,累己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