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工資差距大於國際水平 樂施會冀合理調升最低工資

樂施會冀合理調升最低工資

2019-04-16

【特訊】澳門特區政府正就第7/2015《物業管理業務的清潔及保安僱員的最低工資》(下稱最低工資)提出修改建議。澳門樂施會(下稱樂施會)就特區政府提出調升最低工資表示認同,但認為對比國際社會及鄰近地區,工資水平仍屬過低,樂施會冀特區政府合理調升工資水平,讓基層僱員在付出勞力後,獲得有尊嚴的收入,保障他們及其家庭可享有合理的生活水平。

加幅落後於整體通脹水平

根據澳門特區政府向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提交的《理由陳述》文本,檢討工資水平的分析期間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這個分析期間並沒有考慮到2018年1月1日至現在的社會情況,這令將會實施之最低工資金額,因為沒有分析該段期間的通脹情況(2018年1月至2019年2月的通脹率約為3.7%),而落後於應有水平,變相降低了基層僱員的應有購買力。

同比中位數仍較其他發達地區低

一個國際上常見的方法,去評估最低工資是否定在合理水平,是計算最低工資(以月薪計算)與月收入中位數之間的差距。以歐盟國家為例,兩者差距介乎於0.39至0.64之間(數值是以最低工資除以月收入中位數,數值愈細代表差距愈大)。至於澳門的水平則為0.33,亦即是說,澳門最低工資與月收入中位數的差距,低於歐盟國家。假若我們將澳門情況與兩岸其他地區相比(香港為0.43;台灣為0.59),亦會發現澳門的最低工資對基層僱員的保障程度在三地之中最為不足。

在考慮本澳人口的扶養率下,最低工資水平不應低於37.4元

從上述比較可見,現時所提出之最低工資水平,明顯低於發達地區。那麼,究竟最低工資定在甚麼水平才較為合理?我們建議政府在釐定及檢討工資水平時,應提供一些客觀、具體及可量度的指標,同時應清楚列出最低工資水平如何由這些指標中計算出來,讓公眾容易理解工資的釐定及檢討準則,提升施政透明度,這本身亦符合特區的施政理念。為此,樂施會建議在檢討最低工資的水平時,可考慮兩項客觀及具體的計算原則:

1)澳門的人口扶養率;2)最低工資水平不應低於最低維生指數金額。

根據政府最新公佈的2017/2018年度《住戶收支調查》,澳門平均住戶人數為3.04,每戶平均勞動人口為1.70,人口扶養率為0.79,即平均一個勞動人口供養0.79個非勞動人口,大概為「一養一」。因此,為令基層僱員獲得合理收入,同時保持其工作意欲,最低工資不宜低於二人家庭的最低維生指數金額(現為澳門幣7770)。若我們以每日工作8小時,每月工作26日計算,最低工資金額不應少於澳門幣大約37.4元(7770元 / 8小時 / 26日 = 37.4元)。

最低工資的原意是保障社會上較弱勢的一群。因此,樂施會促請澳門特區政府能調升最低工資至合理水平,讓基層僱員在付出勞力後,獲得有尊嚴的收入,保障他們及其家庭可享有合理的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