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當局修法針對

台灣Uber駕駛集結排字抗議

2019-04-22

【香港中通社4月21日電】台北消息:因不滿當局修訂法規,由台灣Uber駕駛組成的自救會21日集結領導人辦公室前方的凱達格蘭大道,並透過200輛車排字抗議,Uber App也暫停服務6小時。

2013年Uber開始在台載客,卻因未依法申請經營汽車客運業,累積遭罰新台幣11億元、被勒令停業。2017年2月Uber暫停服務、4月重返市場,捨棄派遣私家車的模式,改與租賃業者合作,透過軟件叫車,由車行派遣職業駕駛司機和營業用小客車載客,當局認定屬合法。

不過,過去兩年Uber司機攀升到1萬人,引發計程車業者不滿。台灣“交通部”認定Uber與租賃車業合作,卻從事計程車業行為是違法,2月預告修訂“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條之1”,明確規定租賃車輛不得外駛巡迴、排班待客,另外,也規定應以日租或時租方式計費,並以1小時為起租時數,被視為是“Uber條款”。

由於預告期限至4月26日,新法規不久將生效,引起Uber駕駛不滿,5000多名Uber駕駛、租賃業者、消費者,21日集結凱道表達抗議,200輛車排成“103-1 NO”字樣,而Uber App當天也暫停服務6小時。

Uber台灣區總經理吳罡表示,現在跟租賃車行合作的模式是兩年前和“交通部”商討出來的合法、合規的營運模式。但當局突然改變規則,公佈了新的法規,讓業者和駕駛都受害,希望當局能撤銷惡法,邀集各界商討對策。

自救會表示,相信當局會重新思考是否有誤判,也相信當局會站在照顧每個人的角度,提出善意回應。但如果當局仍堅持站在計程車的角度修法,未來不排除會有更激烈的抗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