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產基金為旅遊吉祥物推專項資助計劃

2019-05-31

旅遊局與文產基金合推「麥麥」文化旅遊品牌塑造專項資肋計劃。

【本報訊】旅遊局與文化產業基金合作,推出為旅遊吉祥物「麥麥」度身訂造的文化旅遊品牌塑造專項資助計劃,設十個產品及兩個體驗服務資助名額,資助上限前者為五十萬元,後者為五百萬元。計劃將於下週一起接受申請。

兩部門昨開聯合記者會介紹雙方首度合作推出的「麥麥 Mak Mak-文化旅遊品牌塑造專項資助計劃」。申請資助的項目必須有澳門文化旅遊元素,根據「麥麥」的設計概念,以及旅遊吉祥物推廣澳旅遊業之宗旨,推出文化旅遊產品或開發澳門的文化旅遊體驗服務兩類。計劃詳情亦已在網上公布。

計劃續如基金其他專項資助計劃同樣安排,項目執行期都是廿四個月。當中共設十二個資助額,產品類有十個,每個資助為支出一半或上限五十萬元,體驗服務類則為兩個,同樣是資助一半,最多為五百萬元。即計劃總涉資助上限為一千五百萬元。

申請期由六月三日至八月三十日。基金委員朱妙麗預計,最快十月可有審批結果,但具體時間須視乎申請量及類型,冀十至十一月能對外公布。

基金行政委員會主席梁慶庭表示,建設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需要推動多元的文化旅遊產品和體驗服務,計劃將鼓勵文創企業挖掘澳門的文化元素,開發新的文化旅遊產品和體驗,希望通過融合文創元素,推動文化旅遊。

文綺華稱,雙方去年萌芽是次合作想法,內部一直有磋商,到今年初在電台烽煙節目有聽眾提及,令她們與基金覺得原來這樣的想法是有市民支持的,故更積極去落實此次合作計劃出台。

文綺華相信並期待,文創人士對此會有許多不同、豐富的構思和計劃,並認為透過大眾的參與,將有助提升創意與文化藝術的深化發展,同時對宣傳澳門旅遊起積極作用,達到多赢局面。

當申請者獲批資助,擁著作財產權的旅局將向其授予五年期限的使用權。文綺華稱,若有項目非常成功,且有條件繼續使用,當然會個別再磋商把其延長,如體驗項目變成定點、長期等。

文局亦透露,局方正制訂一套審批使用「麥麥」版權的計劃章程,屬不涉資助的,讓有興趣企業或個人申請使用。這預計在專項計劃完成後出台,以免令人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