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定性暴動

港警催淚彈布袋彈驅散群眾

2019-06-13

警方在行政長官辦公室所在的添美道施放催淚彈驅散年輕的示威者。

警方在金鐘主幹道施放催淚彈驅散人群。

記者拍攝眾多警員圍著制服一名年輕示威者。

警員手持槍械指向年輕的示威者。

【本報記者香港簡訊】香港立法會原定昨日恢復二讀辯論修訂《逃犯條例》。昨早,大量示威者佔領立法會一帶的馬路後,加入的市民不斷增加,有估計超過一萬,情況持續平靜。原定早上十一時舉行的立法會會議未能開始。然而,下午三時半後,示威者向多處防線推進,遭到警方武力阻止及驅散。

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已把抗爭行動定性暴動。警方也承認曾對示威者使用警棍、胡椒噴劑、催淚水劑、布袋彈、橡膠彈、手擲催淚彈等武器。據深夜的公布,至少七十二人受傷,年齡由十五至六十六歲;其中一名中彈者是香港電台外判司機,負責運送攝影器材。立法會主席梁君彥亦決定不會舉行二讀辯論修訂《逃犯條例》的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