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警籲外遊市民警惕含大麻成份食品

2019-06-15

【本報訊】歐洲國家一些食品含有大麻成份,司警提醒市民警惕毒品禍害,在外地旅遊、工作或留學時均須遵守法律,切勿購買、服食毒品,或將之攜返澳門,以致沾染毒癮、觸犯法律、自毀前程。

司警局表示,近日接獲市民反映,在某歐洲國家手信店選購紀念品時,發現不少含有大麻成分的蛋糕、餅食、茶包等產品,店方並無禁止未成年人士進入,且在出售相關產品時亦無查核購買者的身分及年齡。

根據第 17/2009 號法律《禁止不法生產、販賣和吸食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規定,大麻屬於毒品,將之攜帶入境本澳,可被判處徒刑,含大麻成份之產品同受上述法律管制。

司警提醒市民警惕毒品禍害,在外地旅遊、工作或留學時均須遵守法律,切勿購買、服食毒品,或將之攜返澳門,以致沾染毒癮、觸犯法律、自毀前程。

司警防罪提示:

1.正確認識毒品禍害,避免受錯誤資訊影響;

2.在海外購買紀念品時須謹慎,留意包裝上的標籤,避免誤購成份中含有受管制物質的紀念品;

3.若有人以勸說、威迫或利誘等方式,要求從海外攜帶違禁物品,應敢於拒絕並向警方求助;

4.家長應時刻留意子女情況,適時予以輔導,如發現子女的健康、交友或財務狀況有異,應立即尋求協助;

5.如遇到懷疑犯罪,請即致電司法警察局報案熱線993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