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百宗校園欺凌不容忽視

2019-06-24

【 正論】二零一七/二零一八學年,教青局錄得有一百七十五宗校園欺凌,二零一八/二零一九學年,至二月,共有一百一十二宗校園欺凌,除了校內的言語、關係欺凌,甚至發展到網絡欺凌。校園欺凌問題,不容忽視。

本月十九日召開的非高等教育委員會中,教青局公佈了近兩個學年校園個案數目,由去年開學的九月份至今年二月,六個月間,教青局接到一百一十二宗校園欺凌個案。值得關注的是,肢體欺凌佔了欺凌個案的首位,其次才是言語欺凌,關係欺凌(例如孤立、杯葛)。對於欺凌行為,教青局建議受欺凌者要認知N.O.T三步曲,即向施予欺凌者說不NO;再者是OFF,離開現場;和TELL,告訴家長、校內社工或輔導人員。

為何會有欺凌行為?在欺凌事件中,除要跟進和對受欺凌同學的輔導和跟進,對於欺凌者的動機和後續跟進同樣重要,有個案中,施予欺凌者,其實是在另一宗欺凌案中的受害者,例如在家中或其他群體中受到欺凌,這點需要專業輔導人員及家長共同努力,尋求原因,否則,只會讓欺凌行為不斷循環,終止了一件欺凌事件,但不斷有下一個受害者。在欺凌關係中,旁觀者也起到一定的阻止作用,對於欺凌行為,同學可以挺身而出,主動告知學校輔導人員或教師。

教青局指出,有效終止欺凌行為的最好方法在於預防,需要提高德育教育、透過家校社團合作,共同推廣尊重別人、友愛社會。據教青局介紹,教青局去年底成立專職工作小組,開展“和諧校園、預防欺凌”工作,並透過正規教育課程、餘暇活動、學生輔導服務、德育工作、家校合作,與其他部門協作及社區推廣等方式積極開展全方位的教育工作。期望同學們發揮友愛精神,相互尊重和扶持,不要走錯方向,誤以為欺凌可以獲得別人的肯定,由生畏而來的肯定,一點不值得自豪,正確方向是要愛惜同窗。

--方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