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旅客搵工變外僱

立會一般性通過修外僱法

2019-07-06

【本報訊】為解決非本地居民以旅客身份入境轉為外地僱員的問題,政府提出的《聘用外地僱員法》修法案,昨獲大部份立法會議員贊成下一般性通過。

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在立法會引介說,該法案規範擬從事非專業及家務工作的非本地居民必須以工作為目的入境,方具條件獲批給「僱員身份的逗留許可」。政府冀透過修訂,回應社會關注和訴求,解決非本地居民以旅客身份入境轉為外地僱員的亂象和問題。

會上多名議員擔心此法將增加小微企業請人、居民請家傭難度,質疑其正面作用,又無法回應外界希望提升和保證外僱及家傭質素的訴求。梁維特稱,這只規範之一,長遠仍需其他配套,如修出入境法、職介所法等。

梁維特說,社會對政策有不同看法,有僱主望外僱不易跳槽又擔心有過冷河就難請人,有僱主希規範市場亂象但到自己申請時就要最快、最方便,有僱主希望外僱最優質但又不要增加成本,這是處理此事必然要面對的境況。

法案獲廿四議員贊成下通過。三議員投棄權票,包括直選蘇嘉豪,以及僱主利益聯會的間選葉兆佳和高開賢。葉高表決聲明解釋,今修法是加設關卡,令輸勞更複雜,不便商人和請家傭的居民,或對後者影響更大,且又不全面檢討外僱法。

會議餘下的兩項法案將留待下週一開會去引介、一般性討論及表決。一為除家傭及殘病僱員外,把最低時薪三十元等擴至全澳僱員的《僱員的最低工資》法案。另一為由議員蘇嘉豪提出的《修改〈就業政策及勞工權利綱要法〉》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