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宣傳《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

2019-08-14

【正視聽】港珠澳大橋開通未夠一年,已經成為澳門第二客流量口岸,而自通橋以來,港珠澳大橋口岸海關,截查了多宗走私、逃稅、跨境運毒、攜帶禁止入境物品進澳的案件,部分貨品,可能攜帶人士也不知道屬禁制或需要申報物品,例如早前一名由持加拿大護照來澳人士,攜帶當地手信-西洋蔘(即花旗蔘)入境,可能當事人亦未必知情,想用來饋贈親友的當地名物竟然是屬《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附內受保護之列。海關在禁止進口物品清單、甚至可進口物品數量上、應該加強對內/外宣傳,免得市民/旅客誤導法網。

港珠澳大橋自通車來,截查多宗多宗走私、逃稅、跨境運毒、攜帶禁止入境物品進澳的案件,途徑包括利用車輛及自攜入境,數月前有駕車攜帶數十箱外地水果、化妝品、護膚品、藥物、保健品等,也有不少不法分子,歧途混水摸魚,由港珠澳大橋口岸運毒來澳,警方已經先後搗破多宗相關案件;早前一名持加拿大護照來澳人士,攜帶數盒花旗蔘經港珠澳大橋口岸入境本澳,可能當事人亦未必知情,花旗蔘是禁止進澳清單之內物品。

撇除不法商人有心試圖闖關,藉此將商品運入本澳、逃稅而增加利潤,可能不少人士是在不清楚狀況下攜帶了受管制物品進澳。

海關提醒,物品進出澳門受《對外貿易法》,《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執行法以及《衛生檢疫及植物檢疫》等法例規範,違反可被科一千元至十萬元不等的罰款,相關條例市民認識有幾多?針對市民及旅客經常或有可能跌入的誤區,海關應多加對內及海外宣傳,讓市民及旅客應預先了解有關規定,向權限部門申領准照或有關物品需接受衛生檢疫,以免誤墮法網。

十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