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男藝人及記者

涉七一闖立法會案提堂

2019-10-04

【香港中通社10月3日電】香港男藝人王宗堯及《熱血時報》記者馬啟聰涉嫌於今年7月1日闖入立法會綜合大樓,被控一項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3日在香港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兩人獲准保釋,但法庭禁止二人離港,押後案件至12月13日再訊。

據港媒報道,大批示威者於7月1日衝擊及強行進入立法會綜合大樓,並毀壞大樓內物品。王宗堯及馬啟聰涉嫌當日闖入大樓、進入會議廳範圍,未遵守立法會人員為維持秩序而發出的指示,觸犯《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

香港警方事後拘捕多人,二人於上月底被捕。王宗堯承認,被捕後沒有被不禮貌對待。

法庭准許兩人分別以2000港元保釋,但其間不得離港,不得進入立法會附近範圍,即龍和道、立法會道、夏慤道及添華道範圍內。

據悉,示威者於當晚9時許進入立法會大樓,二人被傳媒片段拍攝到曾於會議廳內逗留,王宗堯於晚上11時47分、馬啟聰於晚上9時23分至10時37分於會議廳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