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疫』需信息公開 隱瞞應受嚴懲

2020-02-08

【中新社北京2月7日電】(中新社記者 杜燕)防控疫情,需要點亮信息公開的綠色“護航燈”,也要開啟嚴懲隱瞞的紅色“警示燈”。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已成為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截至2月6日24時,中國累計報告確診病例31161例,現有確診病例28985例、疑似病例26359例。其中,北京市累計確診病例297例,疑似病例157例。

在北京,疫情已進入本地擴散期的早期階段。北京市繼6日首次公開確診病例活動過的小區或場所後,在7日下午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首次公佈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數量。

同樣是冠狀病毒,同樣來源與傳播路徑不明,同樣發生在春運期間,戰勝了“非典”17年後的北京,在歷經慘痛教訓後,汲取了許多寶貴經驗,關鍵一條是:及時發佈疫情信息。

此條經驗在新冠肺炎疫情下應用於全國。

疫情爆發以來,中國堅持公開透明原則,及時發佈信息,採取果斷有力措施,控制疫情傳播。

加之新媒體的助力,讓信息及時、快速抵達民眾,即便是對過去由於情況不清晰而發佈的不准確、不全面的信息,也及時給予必要的糾正和補充,以權威之聲碾軋謠言的存活空間,回應社會關切,減少民眾恐慌。

要公開、要透明,就不能有任何隱瞞,無論是政府部門還是個人。

7日下午,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了依法防控疫情的相關決定,明確了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中政府部門、街道社區、單位,以及個人等主體應履行的權利義務及應承擔的法律責任等。

目前媒體公開的報道中,有人因在工作中存在不擔當、不作為等失職失責問題受到處分,也有人因為隱瞞接觸史而造成上千人進行醫學隔離觀察或集中隔離觀察,最終被立案偵查。

嚴懲不是目的,而是亮起“警示燈”。“沒有人是一座孤島,可以自全。”疫情防控關係到每個人的生命健康。面對冷酷無情的病毒,政府依法採取防控措施,承擔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並促進城市平穩有序運行的責任,這期間,不能有隱瞞或瀆職。而個人,在疫情防控中,不僅祗是被保護的對象,也需要依法履行義務和責任,不能有隱瞞病情、造謠傳謠、暴力傷醫等嚴重妨礙防疫工作的行為。

北京市人大常委會法制辦主任王榮梅指出,依法防控疫情,進一步強調政府可以依法採取的措施,並對政府及時調整相關實施細則和配套文件提出要求。同時,強化公民的法治意識,使民眾充分認識到自身在疫情防控中的責任,更好地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共同參與和支持疫情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