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做運動 不要聚集

2020-04-02

【正視聽】本月中,有報章拍攝到,黑沙環公園一帶有長者集體做運動的照片,以「抗疫時期聚集,人群高風險」為切入點,指出該類集體做運動的情況存在風險。廣場舞問題,長期以來困擾不同區份的居民,筆者過往亦指出過相關的法律規管空白,過去主要在場地規管、對公共地方佔用、使用揚聲器產生的嘈音、人聲和音樂嘈雜滋擾附近居民等問題,如今新型冠狀病毒「勿聚集」減低傳播風險,由另一方面帶出聚集做而造成的負面問題,廣場舞問題值得關注如何規管,勿讓這個社區計時炸彈繼續。

2月上半個月全城抗疫期,大部份居民如非工作或採購生活物資所需,都留在家中,減少外出,市政署公園也關閉,市面蕭條。公園、行山徑等自2月20日起逐步重開之後,有運動習慣的市民尤如走出鳥籠的小鳥般雀躍,可以到各公園、行山徑、休憩區遊玩,甚至帶同子女到大潭山公園滑草,晨運友、廣場舞再度活躍,相約友伴照舊到老地方跳舞,棋友、公園之友在公園相聚,久別重逢,的確開懷。而困擾社區的嘈音問題又隨之而來,各大小公園、民居樓下的休憩區,是廣場舞人士喜愛聚集的公共場所,她/他們隨著音樂起舞、耍木劍或羽扇,樂在其中,她們將之比喻為治病良方,跳廣場舞有益身心、強健體魄,益處多不勝數。

換轉角度,由群而集引起的負面的問題,全部被選擇性視而不見,過份嘈吵的音樂聲、人聲引起嘈音,對附近民居遭成的滋擾,對居民構成長期的精神困擾,抗疫時期,引伸到疾病傳播隱患、社區公共衛生安全的問題。由《嘈音法》入手,若非適用時段愛莫能助;由《公共地方總規章》入手,佔用公共地方、使用擴音器,若非屬市政署管轄地區或場地屬性不在此規章內,也無法檢控有關人士,受困擾的居民長期處於此種似有法,兩頭唔到岸的灰色地帶當中,投訴市政署、環保局無助解決,無法救其出苦海。

做運動有益身心,如何不干擾別人,做個文明、有公德的人,不讓自己的快樂自私地建築於別人的精神及肉體痛苦之上,其實不難,依賴市民自覺之餘,有針對性的法律、公權力的介入不可或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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