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旅修法案一般性通過

2021-11-05

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列席立法會全體會議引介修改第32010號法律《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案

【本報訊】立法會昨一般性通過《禁止非法提供住宿》的修法案。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強調,今次修法可謂明確旅客來澳應住持牌酒店,否則很可能就是非法住宿。

修法重點之一是明確規定入境時獲准逗留期限不多於九十日的旅客,只可入住獲政府發牌的酒店業場所;如住宅單位的業主或使用權人將單位出租給旅客,則會被定性為非法提供住宿。

引介法案的張永春說,現法在打擊非法旅館取得一定效果,但執法過程中有難以認定非經營者及追討違法者的罰款,而刑事化非解決問題有效手段,亦不會令其消失,始終有需求和有利可圖自有人欲挺而走險,故當局平衡考慮後維持其為行政違法行為去完善、堵漏洞。

張永春又反問是否任何難搞的問題都需要刑事化由警方執法。目前已有吸煙、黑工等已要警方參與,是否未來冷氣機滴水要,以至會遭暴力對待的在場所入口檢查健康碼的人員也要警方去做?

張坦言,會住非法旅館的,有是撈偏門、偷渡人士,這類可謂是熟客,如何禁制他們都有辦法找得到。除此之外一般旅客找民宿,多是依靠訂房平台,而本澳沒有此,多是內地的大型平台,故會向它們明確本澳是禁止民宿並應該對相關訊息下架,相信可起一定預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