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先動後謀公帑凍過水

澳投子公司澳中致遠 被審計揭醜

2021-12-24

審計署昨發表《澳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二)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

【本報訊】粵澳合作項目又出事?審計署事隔一年後再發表有關澳投公司管理的審計報告,針對其另一中山投資項目,揭示負責項目的其子公司澳中致遠公司管理同樣有問題,在重大投資決策前欠審慎、先決策後打算,令投資未見預期效果,未為公帑之善用把好關。

明年將獲逾廿六億元注資以入股大灣區銀行的澳投除橫琴中醫藥產業園外,另一大投資項目為中山粵澳全面合作示範區(簡稱中山項目),由子公司澳中致遠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負責,至去年底已為此投入八點九億元。審計署為此翻帳審計,昨公布《澳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二)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www.ca.gov.mo/files/PA4821cn.pdf)。

  審計發現,澳中致遠在作出重大決策時未有妥善做好前期研究工作,忽視潛在風險,呈現動而後謀、先決策,再打算的情況,甚至出現某些自作主張的現象,未有專業與謹慎選擇具可行性且符經濟效益的方案以確保達致成效。

沒房產證照買照租又沒做盡職調查

  當中在估值連稅約二點七億元的中山火炬國際會議中心投資項目上,公司認為有業主方稱將配合辦好產權手續等因素下決定購入,唯因房產證(即房屋所有權證)的問題處理需時,經與業主商討後改以先租後買,在一八年簽下一紙十八年長的租約(總值約為一點五四億人民幣)。

  同時沒房產證也導致該四層高中心(實際只三層可用)只有一層能使用,投入約一千萬人民幣裝修,但該層亦無法辦理消防許可及驗收手續。最終中心至今房產證未解決。有關租約在審計工作已介入後的今年二月,改成延長免租期並只租一層,合同年期為一年。

 審計又發現,縱澳投曾提醒購買中心前需聘專業機構做盡職調查及資產價值評估,唯公司在改租後只做過估值報告,並未執行其他盡職調查,這亦導致之後須直接面對一些原可避免且應避免的問題和風險。

領導站台熱鬧過後風險未解決

  審計署表示,隨著新形勢變化,公司有必要因此去制定或修正方案,但事實是公司在未理順顯著困難下仍決定簽署相關框架協議,並安排政府領導為簽署儀式站台見證,但熱鬧過後,風險依然存在,隨後跟進工作成效不彰,且錯失及時糾正或從長計議的最佳時機。

  審計署指出,公司宗旨非為取得特定物業或地段。在管理企業時一旦混淆目標,很容易會本末倒置,甚至因深陷其中而產生盲點,這需特別警惕。

  近年政府提醒澳人北上灣區置業要留意五證問題,審計署認為,公司作為專職企業和具專業,情況自然優於一般人,以為政府投資爭取最符合經濟效益的方案,而非讓項目長期處於保障不足的狀態。

  審計署提出,公資企管理制度有必要不斷完善,理順作重大決策時的權責關係,提高監管效率,防止資本浪費或流失,嚴格執行問責,實現企業健康發展,令政府出資經營的事業與資產達到保值增值的預期效果。

中山粵澳全面合作示範區項目無下文

報告披露公司其餘主營項目狀況。當中原應為主力的「粵澳全面合作示範區項目」,經過五年只花近一千萬元做前期規劃,至一九年底未有任何項目落地,還待兩地明確下步方向。另一「澳中青年創新創業園項目」於去年十月向政府交項目可行性報告後已沒進一步工作。

另又購入六套商業住房套作為中山項目員工或創業青年宿舍,總值逾五百二十五萬人民幣。

  目前澳中致遠董事會主席為前經財司長譚伯源,副主席為議員崔世平,董事還有澳投公司主席呂紅等人。澳投持股成九成九,餘下百分之一為經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