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集牽頭搞

澳中致遠離本業參資特殊金融

2021-12-24

【本報訊】新屆政府正完善法律和基建配套以推金融產業發展。審計報告揭示,澳中致遠早有「先見之明」在上屆政府已斥資入股某金融機構,應邀在本業外搞起「特殊金融業務」,至今投資四千八百萬元。唯機構至今連蝕三年,未來要繼續注資。

審計署還審計澳中致遠參資金融機構項目。公司先在一七年應邀出資一千八百萬,持股由數企業組成的金融資產交易服務機構一成半股權,以助力發展特色金融業,為澳經濟適度多元作貢獻。

然而相關參資建議書未經澳投直接向政府匯報,內容更只羅列投資此項目有多個預期成果和效益,以及未來或要增資外,完全未有提可能面對的困難、存在的優缺點及風險等。

到機構成立一年後需增資三千萬元時,公司才提出其業務運營所面臨的困難,包括債券為澳全新金融業務、本地金融市場結構相對單一、市場發展滯後、金融基礎設施薄弱的不利環境,與鄰近地區比沒吸引力和優勢,勞動力成本較高等,但強調仍具備前景。增資結果獲批。

審計署指出,公司是安排專責中山市與澳門區域合作,參與創建涉及特殊金融領域專業知識並以成為交易所為目標的金融機構,於管理實務上並不適宜,亦有違自身定位。

同時公司存在專業知識不足再加上小股東身份,這使其在與投資對象日常互動顯得無力,更勿論有效管控項目以確保順利達致預期成效,甚至可謂是不利的。

審計署直言,既然要推進經濟適度多元化探索特色及金融發展,自是責任重大,意義深遠,公司更該在事前妥善統籌,確保有把握取得所需成效下才啓動而非輕率地志在參與。

機構名審計沒開名 南集為大股東

縱然該機構有一成半資本為公帑,唯整份報告裡未有開名。報告又提及,該署向公司索取相關機構文件過程中,公司更曾建議署方有需要時可直接向機構查詢了解。具體審計署有否這樣做,報告未有交代。

經對比資料,該機構應為中華(澳門)金融資產交易股份有限公司(MOX)。其來頭不少,據官網介紹當初成立是獲國務院國資委指導、南光集團發起。南集為公司大股東持股四成八,「小股東」澳中致遠則已是第二大股東。

金融機構三年已蝕近一億

翻查公開帳目,其由一八年成立至二○年間,業務項目雖越做越多,唯虧損情況卻連年上升。由首年的二千四百萬元,到二○年更是將近翻一番,達四千五百多萬元。這三年間累計虧損已有九千九百多萬元,逼近一億元。若今年情況無改善,虧損將超過最初註冊資本的一億二千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