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世界批地

不能透露更多

2018-12-07

李靜儀要求政府公布延長批地利用期的理據

【本報訊】議員李靜儀提出,為何有公司揚言在「海洋世界」批地興建住宅,政府是否暗中准許延長利用期?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回應,那幅批地的宣告失效程序進行中。又表示,《土地法》沒有規定公布批准延長利用期理據等資料,不過,他承諾會考慮往後是否公布。

昨午,直選議員李靜儀再次提及,位於氹仔鄰近史伯泰海軍馬路一幅長年被閒置的土地 (即嘉樂庇大橋氹仔橋頭旁邊的「海洋世界」項目位置)。一九九七年的相關批地合同訂明,利用期為三十六個月,建設水族館、植物園等;然而,至今仍未被利用。連政府官方出版物也顯示,該批地的租賃期限已經屆滿,但是,至今仍也未收回。

李靜儀抨又係一貫「土地戲法」

根據政府資料,有香港公司對原來持有上述土地的公司進行增資以及改變持有股份比例,李靜儀形容,這是一貫的「土地戲法」。並指出,那香港公司曾在公開場合向傳媒證實,已購入「位於氹仔澳門大學與海洋花園之間」的土地,以發展住宅為主,相關訊息亦刊於公司年報內。續問:「那幅地不是建公園嗎?為何轉股份售出,還大鑼大鼓說將建豪宅?是否政府暗中答應改變用途?」

李靜儀提出,希望政府向公眾交代所有獲得批准延長利用期個案的理據,落實《土地法》「公眾知情原則」,以及廉政公署的相關建議,便於公眾監察。

關於批地滿二十五年未發展,遲遲未宣告失效的問題,李靜儀指出,南灣湖 C 區一幅批地在二零一六年七月三十日到期,運輸工務司司長用三個月時間完成相關報告。但是,正式宣告失效的行政長官批示在二零一八年五月三日才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續說:「中間的程序非常奇怪,司長的意見書用三個月時間完成是合理的,但是,意見書之後去了哪裡?」

羅司謂只能說宣告失效程序進行中

羅立文回應,關於「海洋世界」的批地,只能說「宣告失效的程序進行中」,不能透露更多。他指出,政府分析每宗延長利用期的申請、若存在充份理由,例如:當局未能及時「批則」,便會批准延長利用期。並表示,《土地法》沒有公布批准延長利用期理據等資料的規定,他承諾會考慮往後是否公佈。羅立文指出,將有二十四幅批地宣告失效,原因是利用期屆滿仍沒有發展。

至於,南灣 C 區年滿二十五年未發展批地為何完成報告後逾一年半,《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才刊出宣告失效的行政長官批示,羅立文沒有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