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場禁足令法案細則性通過

博彩從業員工餘不得入賭場

2018-12-19

“賭場禁足令”通過,日後博彩從業員工作時間以外將不得進入娛樂場。

梁維特及陳達夫列席立法會

【本報訊】立法會昨細則性通過《修改第一零/二零一二號法律〈規範進入娛樂場和在場內工作及博彩的條件〉》法案,娛樂場內提供工作的承批公司及獲轉批給人的工作人員,即博彩從業員工作時間以外將不得進入娛樂場。議員再關注到法案會否令博彩從業員自此被歧視和標籤。博監局局長陳達夫指,相關措施對公務員恆之有效,能避免問題賭博,故在博彩從業員中採用。

立法會昨邀請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及相關政府代表列席大會,細則性討論《修改第一零/二零一二號法律〈規範進入娛樂場和在場內工作及博彩的條件〉》法案。法案中增加禁止進入娛樂場的規定博彩,在娛樂場內提供工作的承批公司及獲轉批給人的工作人員,尤其是博彩桌、博彩機、出納櫃台、公關、餐飲、清潔及保安等,在工作時間以外將不得進入娛樂場,可能被解僱?議員梁安琪及高天賜另指出,未來博企如何把關?博監局又是否具備足夠人手進行監察?

梁維特重申,該法案的立法原意無意標籤化及歧視化,目的是希望減輕博彩成癮的可能性。未來,博監局會增聘人手,應付相關職能的增加。

陳達夫補充,社會對公務員禁足措施不存在歧視、標籤效應,禁足措施對公務員恆之有效,故將之引入博彩從業員。

法案未來會透過博監局抽查、博企通報和第三方投訴方式作監管。他指,因應第三方投訴機制,稍後將會設立二十四小時熱線。博監局及勞工事務局未來將與博彩營運商做大量宣傳、教育工作,讓僱員了解有關法律,減低從業員誤入娛樂場觸犯法例的情況 。